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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机动车辆城区通行审批
事项编码:6201000000000138982000XK00007000
办理部门
兰州市公安局
办理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五楼市公安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0931-8447963
投诉电话
0931-481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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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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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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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1、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地须在兰州市内四区(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 2、必须是单位车辆;(车辆所有人为介绍信单位,个人、挂靠、租用和车行车辆不予办理); 3、重型货运车辆不办理城区通行证;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确需通行的,须有政府及建设部门的批文 申报材料
表格下载
无
收费情况
否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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