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赴兰州文理学院,对今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申请进行了现场审核,经审核,李仁等258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授予相应的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7年6月22日—30日)。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兰州市教育局实名反映。
电话:0931-4818327 0931-8801413
附:兰州文理学院师范教育类教师资格认定名单.docx
兰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