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酒类商品批发企业: 为有效规范酒类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市场监管机制,促进我市酒类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于即日起对持有《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酒类商品批发企业进行2017年度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领取了《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各类企业、非法人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全部进行2017年度酒类批发企业年审。 二、年审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三、提供的年审资料 (一)《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如非法人办理,请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公章。 四、年审地点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南关什字民安大厦B塔5楼D区)兰州市商务局窗口 五、年审工作要求 (一)2017年度酒类企业年审工作由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各酒类批发企业应严格按要求的时间填报年审材料,逾期办理或拒不办理年审的,将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将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度的年审。 (二)各酒类批发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核查和年审工作,并如实提供有效的企业、身份证明材料和经营情况等资料。如发现酒类批发企业拒绝配合现场核查和提供虚假、无效证明材料的情况,按拒绝年审或自动放弃年审处理。 (三)凡已领取《甘肃省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年的企业有效期满三年者,应需重新申请办理新证,携带批发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1寸彩色照片2张、单位公章前往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办理。如不按期办理,均视为无证批发行为。 联系电话:0931-4818027,8734668 兰 州 市 商 务 局 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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