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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窗口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
日期:2018-06-20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出租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办[2018]32号)规定,为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市交通委窗口主动对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联合制定了兰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工作流程。

按照流程,对申请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和已持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核查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是否有吸毒记录,是否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是否有暴力犯罪记录,是否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审查通过,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市交通委窗口按程序和承诺时限为驾驶员办理出租车驾驶员证。

下一步,市交通委将推动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人口信息、车辆驾驶人违法记录信息、暴力犯罪信息实现联通共享,推动实现信息在线即时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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